輔導、扶植及獎助花蓮縣傑出演藝團隊,穩定行政營運,提升專業創作水準

  1. 112年度
    • 團隊徵選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受理申請。 
    • 112年2月22日評審會議,選出 3 個傑出團隊:莊國鑫原住民舞蹈劇場、聲子樂集、羅德表演藝術劇場。 
    • 傑團輔導訪視評鑑:112年度籌組「花蓮縣傑出演藝團隊輔導團」,分為期初、期中、期末三階段,傑團聯合期初訪視於 112 年 4 月6日假聲子藝棧辦理。後續期中、期末訪視預計於9-11月辦理。 
    • 傑團客製化課程:預計於112年9月至11月間辦理,針對團隊需求提供一對一課程,給予本縣演藝團隊多方位的技術指導。 
    • 縣內外藝術交流:花蓮縣文化局為花蓮縣傑出演藝團隊辦理縣外參訪,預計於112年9月至11月間辦理,與外縣市傑團進行交流訪視,讓本縣傑團汲取不同領域、經驗、借鏡專業團隊經營方式,拓展其視野。縣內參訪預計於112年9月至11月間辦理。 
  • 目標及成效: 
    • 112年共徵選3團本縣傑出演藝團隊。 
    • 共補助 2 團傑出團隊至外縣市、國外(法國)演出,提高花蓮藝文能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