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地方建設建議,改善13鄉鎮市地方建設設施及設備工程。
- 111年度9月至112年度2月底核定建議案計案316件,核定總金額8,909萬1,307元,均依程序簽辦陳核,並函請各受補助執行機關、學校單位依政府採購法或相關法令辦理發包作業,分述如下:
- 補助本縣各鄉(鎮、市)與機關單位改善基礎公共建設及各項設備,包含監視系統設備、無障礙設施改善、優化農路、道路、路燈號誌、排水設施、文健站、聚會所及活動中心等各項工程,計258案,共8,097萬925元整。
- 補助本縣各國民中小學校教學設備更新、活動中心設施改善及校園綠美化、地坪改善等工程及採購互動式電子白板組設備、遊樂器材、圖書及樂器設備、LED電子看板顯示器設備及冷氣等設備設施,計58件,共812萬382元整。
- 上述已核銷案件計150件,核銷金額1,465萬7,357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