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強轄內危險物品及液化石油氣場所之安全管理,確保儲存、處理、搬運安全之檢查,並杜絕違規情事發生,除定期檢查外,亦不定期前往抽查

本縣列管公共危險物品場所16家、液化石油氣分裝場5家、檢驗場1家、儲存場所9家、瓦斯行79家、串接場所201家、爆竹煙火達管制量販賣場所1

  • 111年度檢查1,851家次(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檢查51件、液化石油氣場所檢查1,798件、爆竹煙火場所2件),查獲不合格10家次,均依法舉發並追蹤要求改善
  • 112年截至2月28日檢查187家次(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檢查5件、液化石油氣場所檢查182件、爆竹煙火場所0件)。